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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也要修好“盲道”

  近日,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与腾讯共同主办的“洞见未来:我为数字权益代言”活动上,19岁的视障青年赵晨分享了自己在使用网络时遭遇的困境,为了能够在网站上成功注册,他不得不麻烦身边的家人朋友。他建议并期待通过人工智能及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为残疾人士赋能。

  赵晨使用互联网时遭遇的困境,可以说是中国残疾人群触网的一个缩影。据中国残联的统计数据,目前我国残疾人总数超过8500万,其中视力残疾人数1200多万,肢体残疾人数近2500万。这一数据相对于我国14亿的总人口,就意味着平均16个人里,就有1位残疾人。如何在互联网时代为残疾人群体构建一个无障碍社会,不仅直接关系到残疾人群的权利,也关系到全社会能否平等享受科技进步福祉,值得社会各界予以关注。

  创造无障碍环境,让互联网发展成果惠及每一位民众,首要责任在政府。我国残疾人保障法明确提出,“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完善无障碍设施,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无障碍环境。”同时,还规定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为残疾人获取公共信息提供便利;国家和社会研制、开放适合残疾人使用的信息交流技术和产品;公共服务机构、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多种形式的信息交流服务。

  从实践来看,我国发起了“中国百城政府政务信息无障碍行动”和“中国百家主流网络媒体信息无障碍行动”,旨在推动我国政务信息无障碍和公共信息无障碍的全面深化建设,帮助弱势群体更快更好融入信息社会。但由于互联网技术还在不断进步中,尚不能像建筑物、道路、交通设施等领域有较为成熟的国家建设标准可以参考,并据此追究相关机构的责任。因此,在为残疾人创造无障碍信息环境时,政府还要出台鼓励引导性政策,加大对于无障碍产品及技术的扶持力度,从税收、人才、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为信息无障碍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与此同时,由于互联网企业在应用层面提供的社交、购物等服务,已经触达到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在创造无障碍信息环境方面,互联网企业也义不容辞。互联网企业也应充分发挥自己的技术优势,在产品涉及和功能研发上为残疾人士带来更多福利。很多互联网企业已经在着力推进旗下产品和服务的无障碍改造工作。比如,借助屏幕阅读技术(将屏幕上的内容快速朗读出来),有视力障碍的用户可以像普通人一样在网络上获取信息、接受网络服务。再如,通过推出OCR图片文字提取功能、声纹加好友等无障碍功能,一些有视力障碍的用户也可以顺畅使用社交工具与朋友在线上交流。这种良好的用户体验,使得残疾人群也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去拥抱互联网,而不是被信息时代边缘化,甚至被抛弃。

  一些基于保障残疾人平等数字权益而推出的产品或服务,也会在很大程度上惠及每一位普通用户。比如,视频字幕最初是为了便利听力障碍人群而推出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服务其实也惠及了很多没有听力障碍的用户:剧中主人公所说的方言或外语自己听不懂时,普通观众借助字幕也可以更为准确地知晓其含义。再如,有声读物的推出,最初是为了服务视力障碍群体,但目前其也给视力健康的人群提供了另一种获取信息的方式,也降低了信息时代人们过度用眼的负担。

  往远一点讲,即便是身体健康人士,也不可能时时刻刻保持耳聪目明的状态。每个人都会有老去的那一天,当我们年老体迈手脚不再灵便、口齿不再清晰有力、眼睛不再炯炯有神、听觉不再那么迅捷灵敏时,相信很多成长于互联网时代并习惯这种生活方式的人们也很难承受被岁月、被时代甩下车的悲凉心境。因此,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不只是对残疾人群的怜悯,更是对每个公民切身利益的关怀。

  期待在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的共同努力下,互联网上的“盲道”能够建好,一个无障碍信息社会也能够被有效构建起来,让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平等、方便、无障碍地获取信息、使用信息、都能更为平等享受技术进步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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