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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指南让巨头瑟瑟发抖,互联网世界要变天?

  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已经不可避免的被互联网渗透,而中国现有的互联网领域的一个基本规律就是垄断。

  但这些垄断的巨头企业,真的是完全依靠自己实力在市场竞争中获胜的吗?到如今依托的核心依然是政府政策和高效稳定的社会治理,成本由国民整体承担,产生的效益却只被少数垄断巨头榨取,并且这些巨头把自己享受到的国家红利,当作得寸进尺索取的资本。

  如今互联网公司的寡头化、垄断化、封闭化,终于到头了!

  “反垄断指南”的要命之处

  1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受此消息影响,国内主要互联网巨头的港股市场出现暴跌。

  其中港股市场科技股遭遇重挫,恒生科技指数大跌超6%。个股方面,美团跌幅超13%,京东跌幅超9%创下史上最大单日跌幅,小米集团跌近7%,腾讯控股、阿里巴巴跌幅超5%。仅阿里、京东、美团、腾讯4家巨头,一天合计蒸发市值超过8800亿港元。

  在《反垄断指南》中明确反映出互联网行业霸主的“暴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可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无正当理由对交易相对人进行限定交易,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比如,基于大数据和算法,根据交易相对人的支付能力、消费偏好、使用习惯等,实行差异性交易价格或者其他交易条件,也就是常说的“大数据杀熟”。还有平台胁迫商家“二选一”、低于成本销售等等。

  但《反垄断指南》所罗列的内容不仅仅于此,更是对如何判断一家平台的某些行为属于垄断做出了解释,只要证明某一个平台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在这样的地位之下,实施了某些行为并且效果明显,就可以认定为垄断。这些解释和列举,对实践有很高的指导价值。

  社会需要反垄断,但如何反垄断?

  说起反垄断,其实12年前国内就有了《反垄断法》,只是随着这些年平台经济的崛起,这部法律虽然没有过时,却也捉襟见肘,如今需要针对互联网平台经济的特点进行调整和规范。《反垄断指南》的出现,就是让《反垄断法》在互联网经济发挥应有的作用,更利于监管。

  互联网经济有别于传统市场垄断,更具有头部效应。若干平台拥有数以亿计的用户,掌握着巨大的流量入口,一旦形成生态“闭环”,新创业者无论干得多好,也将面临并购或全方位封杀,非常不利于市场的持续创新、进步。

  国家给互联网平台敲响警钟,其初衷并不是为了打压他们的发展,更不是阻碍国内互联网创新,而是为了让这些企业不能一昧的为了自己的利益筑高墙,让更多人公平的参与到竞争,激活创新活力,维护各方合法的利益。所以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如何能既规范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又保护其积极性是一个复杂的新课题。现在《反垄断指南》出台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未来真正的实施效果会怎样,只有等正式实施之后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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